交通事故责任与工伤赔偿有无关系,法律如何规定
交通事故中当事人的责任与工伤赔偿之间是有一定关系的,若当事人负主要或全部责任,则可能无法享受工伤赔偿。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两者是有关系的,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由交警来定,法院无权判决。
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是在非主要责任的情况下才会定工伤的,由劳动局来认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并负次要责任,应认定为工伤。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取得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双重赔偿,但司法实践中各地掌握政策、操作不一,所以二者兼得仅是一种法律上的可能性。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两者是有关系的,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由交警来定,法院无权判决。
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是在非主要责任的情况下才会定工伤的,由劳动局来认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并负次要责任,应认定为工伤。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取得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双重赔偿,但司法实践中各地掌握政策、操作不一,所以二者兼得仅是一种法律上的可能性。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两者是有关系的,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由交警来定,法院无权判决。
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是在非主要责任的情况下才会定工伤的,由劳动局来认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并负次要责任,应认定为工伤。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取得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双重赔偿,但司法实践中各地掌握政策、操作不一,所以二者兼得仅是一种法律上的可能性。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两者是有关系的,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由交警来定,法院无权判决。
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是在非主要责任的情况下才会定工伤的,由劳动局来认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并负次要责任,应认定为工伤。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取得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双重赔偿,但司法实践中各地掌握政策、操作不一,所以二者兼得仅是一种法律上的可能性。
上一篇:建筑公司法人承担什么风险?
下一篇:暂无
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责任与工伤赔偿有无关系,法律
- 建筑公司法人承担什么风险?
- 车停路边被酒驾电动车撞怎么处理
- 购房临签约,未签网约,首付款分三次付
- 厂里办离职原因填不是个人原因还能领失
- 业主委员会怎么申请
- 家暴造成严重受伤报警抓进去?
- 我跟我老公性格不合,我想要离婚?
- 朋友借了我9千元不还诉讼时效多久
- 租房签合同。发现返潮。可以要求房东退
- 婚姻诈骗怎么量刑,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
- 分立后的企业债务如何负担
- 一般酒精含量90拘役多久?
- 拆迁门面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 可以通过电话号码查到一个人的身份信息
- 空置房没有产生垃圾没有用电梯没有使用
- 公司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把我辞退了
- 网购到过期产品像客服索赔但客服一直推
- 外地务工拖欠农民血汗钱?
- 如果有人说建坟墓的时候是他人的土地,
- 欠债1万块钱几年了不还怎么起诉
- 职务作品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 事实婚姻哪年取消的
- 再婚几年后属于共同财产
- 拘役和判刑有区别是什么?
- 非法同居取证需要从哪几个方面着手
- 代位追偿产生的条件有什么?
- 电力站搭线扩建,损害财产怎么赔偿
- 欠债700块钱几年了不还可以起诉吗
- 法律对监护人的顺序有何规定